荆楚网消息(记者安立 通讯员梁炜 实习生余康庭)在1月22日召开的“2016年度湖北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要求各地方政府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市州中心城区对普通高中的财政投入,要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执行,并研究探索高中债务化解机制和途径。
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各地要统筹考虑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成本、事业收入及财力状况等,制定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实施。
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指导标准为:市(州)中心城区每生每学年不低于1200元,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四个集中连片贫困山区县(市、区)不低于800元,其它地区不低于1000元,并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的机制。
同时,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员支出、基本建设投资或偿还债务等其它支出。而在此前,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办公费、水电费、设施购置费、教师培训费、零星维持费等,以保障和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比照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收费的民办普通高中,应参照公办普通高中享受公用经费补助;目前实际执行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地区不得降低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据当地财力状况适当提高。
从2015年起,湖北公办普通高中取消“三限生”招收,同时也意味着,公办高中少了“三限生”择校费这笔经济来源。以往,湖北省示范高中20%的计划用于招收“三限生”,这些学生须交2.4万元择校费才能被录取,停收择校生学费后,全省普通高中每年减少学费收入一半左右。
为避免因择校生收费收入减少后,公办高中办学经费出现入不敷出的问题,2015年12月份,湖北出台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市州中心城区对普通高中的财政投入,要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执行。
目前,湖北省共有公办普通高中420多所,在校学生近90万人,教职员工10余万人。湖北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介绍,2010年至2014年,湖北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4010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2919亿元,占经费总投入的73%。湖北生均拨款制度基本建立,小学生达到600元、初中生达到800元、普通高中生不低于800元、特殊教育学生达到4000元,确保了学校正常运转。
(作者: 编辑:安立、梁炜、余康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