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许文秀 通讯员万红霞)校园欺凌是阳光下的阴霾,是文明校园的毒瘤,消除校园欺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与使命。学校作为预防校园欺凌的主阵地,在预防校园欺凌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为持续构建平安、和谐、清廉校园,增强干部、教师的法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月12日下午,由江岸区教育局、江岸区司法局联合主办的江岸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在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举行。
本次讲座以《反对校园暴力,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由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周国华主讲,江岸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干部以及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的干部、教师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周所长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条条明晰的法律法规,给现场的教育工作者们上了一堂严肃而又不乏生动的法治课。面对校园欺凌,学校应该把握的总体方针是:预防为主,打击为辅,教育从严,惩罚从宽。讲座最后,周所长也对校园欺凌正当的处置方法做了具体指导。
一直以来,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以人为本”“办人民满意的清廉学校”的办学方向,将清廉学校建设和法治特色校工作相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校进程。脑中有“法”,手中有“法”。这堂法治教育课让八十一中的干部、教师对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有了法律层面的认识,学校的法治校园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强法纪,正校风,促清廉,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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