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伍佳佳)2014年,湖北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人才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技创新人才结构不断优化;科技创新人才的创新产出能力不断提升。
2015年,湖北在科技创新人才开发方面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健全科技创新人才的开发机制。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学研究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分类评价的改革试点,探索不同类型的科技服务人员的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湖北“科技十条”中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权;探索科技创业人才的退出通道和退出机制;制定工程技术人才以资质、经验、技术、管理等多种要素为资本参股和参与分配的办法和制度;鼓励工程技术人才成长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经理人,探索产学研共建共享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创新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平台”的开发模式。引进一批高精尖人才,完善产学研合作开发模式,培养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拔尖创新型工程技术人才。将入选人才数量、培养工程技术人才目标、团队建设作为省科技重大专项、省科技计划项目、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立项条件、绩效考核、后续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培育一批科技创业人才。重点遴选与评估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复合型科技服务人才队伍。
制定支撑科技创新人才开发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部门协同、省市县三级科技部门联动的科技创新人才工作体系。加强发展规划实施的财政保障。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结合“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加大创业服务载体建设,重点加强“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建设;形成服务链延伸、共享商务服务、技术平台支撑、产业集聚、天使投资等,为科技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等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创业服务”。
引导科技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支持创新型骨干企业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培训基地,面向行业科技创新人才进行技术培训。
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国际化。鼓励聘用国际高层次科技人才来鄂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或讲学,完善外籍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人才服务机制。建设覆盖科技成果登记、发布、交易管理服务平台;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法律、法规、政策等一揽子服务;加强科技部门、人才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担保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拥有的知识产权质押力度,促进智力成果产权化、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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