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洁瑶)“作为一名消费者,我没有想到,工商所为我的事情办得这么快,这么好,真心实意为我们百姓维权,多谢工商所的同志和领导!”8月9日,消费者李先生向石首市工商局新厂工商所送来一面写着“秉公执法维民权,勤政廉明办实事”的锦旗,对工商所工作人员积极作为,捍卫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表示衷心的感谢。
据了解,去年9月以来,大垸镇北碾村种田大户李先生向石首城区小商贩王某购买柴油13桶,用于自家农用机械使用,累计付清货款14000元。近期他发现农用机械出现动力不足等故障,经厂家反复检查,确认该故障是使用劣质柴油导致油路受损引起的,预计直接损失约2万元,李先生多次找王某沟通均遭拒绝,双方发生激烈冲突,无奈之下李先生向新厂工商所进行了投诉,新厂工商所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历时三天调查调解,双方签订调解书,李先生一次性获赔15000元,而对于王某经营资格和油品质量,新厂工商所已与城区工商所进行沟通,目前已立案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