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重大调整 公积金买二手房最高可贷60万
武汉晚报讯 武汉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作出重大调整: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首套),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新规从10月20日起实行。
2010年,武汉将购买一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但购买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仍维持在4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近几年,武汉主城区二手房与一手房的价格差距日益缩小,目前二者相差仅每平方米200元左右。原先40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较低,难以满足市民购房的需求。
最高限额提高后,买二手房能申请到多少公积金贷款,还要视房龄、贷款人的还款能力而定。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岁,女60岁。此前,已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个人房贷,不予调整。
5种情形提取公积金放宽尺度
武汉人外地购房也可用公积金还商贷
23日,在调整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的同时,我市对提取公积金的5种情形,也放宽了政策尺度。
外地购房可用公积金还商贷
按《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购买自住房选择商贷且贷款没还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但“只限于本市购房”。调整后,外地购房也可提取公积金来还商业贷款。
二手房办证后提取不再等半年
原政策规定,职工或配偶买二手房自住,凭过户后的“两证”和完税契税发票,在“两证”办理满6个月后,每3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房款,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金额的70%。调整后,取消6个月的期限。
外来人员辞职后提取不带户口
原政策规定,职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及配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公积金必须提供户口本。调整后,前者结婚证和户口本任意带一个即可;后者不必回老家取户口,但必须带身份证。
父母岳父母重病都可提取
原先政策规定,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调整后,涉及对象增加缴存职工的父母及岳父母。
销户提10万元以上不审核
原先政策规定,提取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公积金,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办理审核。调整后,缴存职工销户(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外)提取的,不再需要审核,由职工持相关要件到缴存银行直接办理。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