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吴文娟)昨日,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在北京面向21家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成功招标发行200亿元2015年第一批湖北省政府债券。这是我省首次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此次发行3年期债券20亿元、5年期债券60亿元、7年期债券60亿元、10年期债券 60亿元,利率分别为2.85%、3.15%、3.40%和3.45%,接近同期国债利率水平。这200亿元债券全部为置换债券,将用于置换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
今年起实施的新预算法,正式赋予了省级政府举债权限,财政部决定从2015年起全面启动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工作。此前,省财政厅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了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我省政府债券信用被评为最高的AAA级。
我省首次自主发债成功,拉开了省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工作的序幕,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改革政府融资体系、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促进财政金融可持续发展迈出坚实的一步,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作者: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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