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何君辉 郭会桥 罗欣
“从2014年秋季起始年级开始,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昨日本报报道武汉市中招新政后,引起广泛关注,不少读者打进本报热线进一步询问政策细节。记者整理了家长们最为关心的四大问题,采访了主管部门和教育专家,答疑解惑。
择校有哪些影响
幼升小择校也影响上高中
据武汉教育部门预计,2014年该市有约7.8万名小学新生入学;约6.48万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阶段学习。如果家长在义务教育阶段选择让孩子择校,哪怕只有一次,就意味着放弃了考高中时的“分配生”资格。那么,在幼升小、小升初时,是“选名校”还是“要名额”?这一问题成为家长们最关注的焦点。
对此,武汉市教育局相关人士指出,择校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在中考时不能享受分配生推荐,初升高时不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武汉中招分配生比例一直在逐年增加。今年,武汉市优质高中分配生比例,已经占到高中指令计划的50%。同时,高中择校生比例也将逐渐减少。而早在2012年,教育部就明确提出,三年内将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因此,家长为孩子选择小学、初中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择校对将来报考重点高中、省示范高中的不利影响。”武汉市教育局相关人士指出。
《通知书》依据什么发放
6月中旬公布学校划片范围
因为新政明确说明,择校生的认定要以“通知书”为准,如果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即认定为择校生。《通知书》也成为家长议论的关键词。《通知书》依据什么制定、发放?是否意味着不按照“划片入学”者,就算择校生?
据介绍,武汉市义务段新生入学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通知书》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通知书》须经区政府盖章后方能生效。
按规定,武汉市每一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服务范围。各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今年6月15-18日向社会公示。今后每年招生前,各区也将进行公示。
学校“身份”咋认定
本月内公布民办小学名单
新规明确,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认定为择校生。教育专家认为,这对民办学校是一项利好消息。
目前,武汉市有一批热门学校在去年是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招生的,如二中广雅中学、六中上智中学、红领巾寄宿学校等,这些家长心目中的“公参民”学校,每年的入学需求很大。
“因为一些历史原因,这些学校到底是民办校,还是公办校,这要明确。否则,这会直接影响今年秋季入学的学生今后的利益。”昨日,一所学校校长说。
对于家长和校方最关心的民办学校身份界定,武汉市教育局表示,目前正按照民办学校的设立要求,要求各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及身份认定,武汉市民办中小学名单最快将在本月内向社会公布,解除家长和校方的疑虑。
而民办学校认定后要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政策,制订本校新生入学方案和自主招生办法。
如何确保公平
各区适龄儿童将登记造册
昨日,武汉一所热点小学校长透露,每年会有一些“对口范围”外的学生持其他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来就读,理由多是房屋拆迁、家庭搬迁等。
“如果择校生也能拿到所择学校的通知书怎么能确保公平?”武汉一所知名小学校长说。
如何防范“户口挂靠”、“学籍挂靠”等“曲线救国”方法?武汉市教育局表示,各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并将进一步加强新生学籍管理。登记造册时,对空户、搭户、假户,通知其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如房屋拆迁等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对违反新生入学政策和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武汉市教育局将对此进行专项检查。
一位教育专家建议,对每所中小学的生源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