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万新强、赵丹)一年之内因砸车玻璃盗窃两次被公安机关处理,不思悔改刑满释放当日就重操旧业,砸车盗窃40余起,涉案价值6万余元。9月12日,大冶警方经过连夜蹲守,于凌晨时分将正准备作案少年黄某当场抓获。
凌晨街头,车辆玻璃频频被砸
9月8日早晨7时许,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民警石维接到了指挥中心的调警电话称,在城区风华大酒店旁边的一辆黑色马自达小轿车玻璃被砸,车内共有现金3000余元及一条黄鹤楼香烟被盗,案值4000余元。
就在石维赶到现场进行查勘时,他的手机连续的响起,指挥中心的指令接次传来——在荟萃路段,还有一辆桑塔纳汽车玻璃被砸。
就这样,一上午的时间,石维沿着风华酒店到荟萃路口短短1500米左右的距离内,一晚上共有七辆汽车玻璃被砸,犯罪嫌疑人打开车门后进行大肆翻动,目标直指香烟、现金、导航仪等财物。
仔细分析,民警们发现这些案件似乎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从7月中旬以来,东风路派出所已经多次群众报警称停在马路边的汽车被盗,民警已经非常熟悉规律——每天都是在早上七八点钟左右,晚上将车停在路边的车主准备开车外出时就发现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然后就打电话报警了。
“我开的并不是高档车,车里有时其实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我到4s店更换车玻璃要花钱不说,更烦的是要浪费我不少的时间和精力,耽误事。”徐先生说起自己汽车被砸的事就气不打一处来:“小偷的这种行为实在是可恨!”
所队联手,专班民警全力攻坚
案件的持续发生在让出警民警马不停蹄的同时,也引起了派出所所长游新强的高度重视。他召集派出所刑事民警共同研究和分析发生的同类案件,经过研判发现被砸的车辆并不是高档汽车,却都是停在路边无人照看,而且无一例外都是砸靠近路边一侧车尾处易砸碎的小玻璃,车内的储物柜等位置翻动大而且仔细,甚至连车主随手放的几元钱的硬币也不放过。种种迹象表明,这一系列案件极有可能是一人或一团伙所为,应该可以并案侦查。
为了尽快拿下此案,游新强迅速向副市长、公安局长刘元喜报告,请求指令刑侦大队介入协助侦查。在副局长张智明的安排下,刑侦大队民警邬静涛受命介入,配合东风所民警围绕此系列砸车窗盗窃案件进行专案侦查。
在认真研究以往发生案件的特点后,专案组制定了三管齐下的侦查思路——一是对每起案件进行复勘、进一步发现作案规律;二是对案发地周围及必经路段的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力争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三是凌晨在易发案路段进行便衣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现行。
循线调查 视频监控现“原形”
在对案发路段的居民进行走访时,并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在对被盗车辆进行复勘时,民警发现了在案发路段有摄像头,并调取了案发时间段尤其是高发期的监控录像。但由于案发时是深夜,光线十分模糊,监控画面不能提供有效可供辨认的画面。可在对无数监控录像的仔细翻阅核查过程中,办案民警还是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规律——发案都在凌晨一点以后,作案地点多在天利国际家私广场、中商超市、风华大酒店一线或荟萃路口、风华大酒店、观山商贸小区附近,而且嫌疑人是一个人,身高在1米65左右,而且作案人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其头发很短,远远看去就像是个光头。
这一细节的准确认定,为案件侦破撕开了一个突破口。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案底,是不是刚刑满释放。沿着这一线索,民警很快调取了城区往年砸车盗窃案作案人员的资料,并根据监控所显示的体貌特征很快将调查的重点放在了年仅18岁的黄某身上。
在对作案地点的反复研判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嫌犯几个重点下手区域总会经过江浙商贸小区夜市摊,会不会有人留意他。果不其然,在拿着黄某的照片进行指认时,不少夜市摊主表示近段时间凌晨时段总会见到黄某,更有不少人知道他有小偷小摸的习惯。
嫌犯落网 出狱不到三月再次被抓
根据这些发现,专案民警很快制定了具体的蹲守抓捕方案——由东风路所副所长左可明、邬静涛、石维分别带领协警队员,自晚上十一点开始至凌晨五点期间在两条易发案路段进行便衣蹲守。
9月12日凌晨1时许,邬静涛和石维带领队员在中商超市对面步巡时,突然发现在前方的人行道内侧,一个瘦小的身影正在车边行走,而且手里拿着一个微型手电,不停的趴在车窗玻璃上往车内看。
“肯定是他!”邬静涛和石维当即用手比划了一下方向,两人分头向男子逼近过去。
“住手!我们是警察!”就在男子举起手中的锤子正要咋想车玻璃的时候,邬静涛的一声大喝让男子僵住了,束手就擒后被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18岁的黄某就是凌晨被抓获的男子,大冶金湖街道办事处人。对于东风路派出所,黄某显得并不陌生,进入办案区,他很熟练的配合着民警采录信息、寄存随身物品。
在将黄某带进东风所认出他的那一刻,办案民警石维无奈地摇头,没想到这位去年栽在自己手里、信誓旦旦表示再也不偷的少年,因为同样的问题再次被带回了所里。
说起来黄某身世也较为可怜。出生在大冶金湖街办一个小山村的他,年幼时母亲就因为忍受不了家庭的贫穷和丈夫的殴打离家出走,父亲靠在外做泥瓦匠维持生计,根本就没功夫管自己。黄某稍有不慎就会引得脾气暴躁父亲的一顿打骂,缺少母爱的他小学未毕业就辍了学。正处于逆反期的黄某则干脆在社会上流浪也不愿回家。
渐渐地,黄某喜欢和社会上的一些哥们混迹于网吧、宾馆等娱乐场所,无固定工作的他,随着日常开销的增大,便开始动起了歪心思,干起了砸车盗窃的事情。2013年4月份,黄某因砸车玻璃盗窃被东岳路派出所抓获后被关了2个月。同年10月份,黄某再次因为砸车玻璃盗窃被东风路派出所抓获,这一次他因为涉嫌盗窃被大冶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直到今年6月28日才刚刚刑满释放。
至今,民警石维还清晰地记得上次抓到黄某做其思想工作时,黄某发誓再也不做违法事情的样子,没想到他出来的次日再次走了旧路。
流浪嫌犯 大冶砸车黄石潇洒
“怎么又是你抓我,我实在是没脸见你了。”面对石维,这位曾经抓过自己、热心开导过自己并承诺在其刑满释放后帮忙找工作的警察,黄某一直不敢直视,在审讯时他扭捏着双手,显得极为过意不去,审讯过程也很顺利。心存愧意的黄某来了个竹筒倒豆子,一口气交代了自六月底开始在东风路辖区进行砸车玻璃盗窃案件40余起。
据黄某交代,今年6月28日刑满释放后,他连家都没回,一个人坐车去了黄石流浪。原本打算找原来的朋友一起玩,但自己手头没钱,自己也觉得很没意思。无一技傍身、在监所里呆久了的他为了尽快筹钱,再次想到了砸车盗窃。与之前的作案方式一样,他白天就在黄石的公园和商场里瞎逛,到了晚上八九点钟就坐最后一班港巴回大冶。到了凌晨一两点钟就下车沿路观察停靠在路边的小汽车,只要发现车里有包包或者是停在偏僻位置的,他就用随身携带的平头起子将车玻璃整块撬开,然后打开车门钻进去仔细寻找钱物,对储物盒等位置的零钱一分都不放过。如果当天搞到了钱,他就打个的到黄石去潇洒,如果没有搞到钱,他就到附近公园或广场的长椅上窝一宿。他的生活,每天就如此重复。
办案民警邬静涛对记者说,建议所有的私家车主不要在车上放置现金及贵重物品,更不要把手包等放置在车内,以免引起犯罪分子的觊觎;其次是尽可能将车停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内,没有条件的话,尽可能将车停在有路灯或光线明亮的路面,以降低车辆被砸的几率。
黄某初次作案时已经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鉴于其初犯、且未满十八周岁,前两次都依法给予了从轻处罚。但是此次他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且在刑满释放不满四年后再次故意实施盗窃犯罪行为,是为累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将受到从重处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黄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