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饶扬灿、通讯员魏世银、余礼超)昨日,从房县公安局获悉,清明节期间该县9名中学生在青峰镇河边玩耍时,一人不幸落水溺亡,另8名同学联手救援,又有一名学生不幸牺牲。
4日上午10时许,9名13至15岁的青峰中学学生相约来到青峰大河青峰村10组滴水岩处游玩。下午3时许,刘俊松同学在河边洗手时,不慎掉入了两米多深湍急的河水中。眼见同学沉入了河中,旁边的刘州一边大声呼救,一边迅速脱掉上衣跳入河中救援。
刚走出不远的谢强等听到呼救声后,立即返身跑向出事地点。短短几分钟内,河面上已经看不见刘俊松的身影,而下水救人的刘州还在水中不停地寻找着刘俊松。“快上来,危险!”眼看着刘州小小的身影在水中忽上忽下地挣扎,大家急了。谢强此时不顾其他同学的劝阻,让同学打电话向家长求助的同时,纵身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在水底数次探寻后,谢强发现了刘俊松,他咬住牙关用吃奶的力气将其推向岸边。随后,谢强又一头扎入水里,几分钟后,在下游20多米处找到了沉入河底的刘州并用力将其推向岸边。
从河水中拉起了两名同学后,体力消耗怠尽的谢强瘫倒在河边险些被河水冲走,彭光亮和其他几名同学互相扯着衣服,组成人链将其拉上了河岸。
不久,青峰派出所民警和镇医院120医生先后赶到现场,经全力施救,最终未能挽回刘俊松和刘州的生命。
该校一名老师说,学校每学期都会利用法制教育课,要求学生珍爱生命,不做有害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参与可能存在危险的见义勇为行动,今后还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编后:少年勇救落水同学,勇气可嘉,义举可赞。但最后两个年轻生命的失去,令人痛惜不已。毕竟,他们还是未成年人,下水救人风险极大。在此,我们呼吁学校、家长及社会高度重视这方面的教育,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有能力并能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再施行救人行为。对未成年人开展户外活动,监护人一定要加强训诫,监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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