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各大高校的期末,媒体对“神考题”的议程设置真是乐此不疲,总会出现一浪高过一浪的“神考题”新闻,让人有种恍惚感,这世上的考试可能除了“神考题”就是“神考题”了。媒体一说某事引发“热议”、“轰动”就真热议轰动了?一说出现“神考题”就真的全国高校一盘棋了?小心被媒体的议程设置给“暗算”了。我倒很想问一句,这动辄“神考题”的标签,到底是普遍现象还是个别现象?
几乎每次高校期末考试,很多学生都会在网上吐槽临时抱佛脚云云:这不是到了真正复习的时刻,而是真正预习的时候。且拿着“学渣”自诩当挡箭牌,为自己可能的考场尴尬找由头。说句狠话,我倒没见到学霸学神们吐槽,几乎都是学渣在咋呼。但是这样的学渣也大多考试过关,倒实在不是什么学渣之类。当学霸学神们拿着优异的榜单,奔跑在未来求职路上的时候,学渣们依然在吐槽。媒体构造的拟态环境中,学霸学神与学渣们,虽都是学生,但永远是两类人。
学生吐槽,一个学期的学习之苦通过社交媒体的即时性“直播”,情绪得以发泄;同时,媒体作为船艄上的瞭望者,敏感地捕捉到了学生们的情绪反应,是为做新闻的大好时机。在这个段子手横行的时代与调侃、结构的网络生态中,学生们若是再曝光一下神考题,那真是媒体的福音,神考题也成了做新闻的好素材。一时间,学生和媒体成为同谋,一方吐槽发泄,一方有利可图,给人一种神考题频现的错觉感。其实,所谓神考题仅仅占全部考题的一小部分。
多学科、广范围涉猎文史科教乃至影视剧常识和知识,本是一个高校学生题中应有之义,因为学生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高效利用。学生把自己的脑子学活、丰富好,应该说不是件难事。就拿厦门大学所谓的神考题来说,将《红楼梦》纳入到《婚姻法》的范围内进行考核,有其合理性。首先,看《红楼梦》应该是学生必有的功课,而将其纳入到现代社会法律伦理道德的范畴进行考核,本身就已经进行了合理限定,是一种思考的视角,不出格、很合理,何“神”之有呢?
我们也应该理解诸如法学等专业老师们的用意,将冰冷的法条借以灵活多变的方式解读出来,其创造性诉求与试图与学生教学相长的心理,应该值得钦佩和赞扬。时代在变,90后等新生代成为大学主体,脑子灵、嘴巴利,老师们创新一些可行的考核方法有何不妥?在老师们看来,寓教于诸如武侠、动漫、古装剧等形式体裁中,是消解教学刻板化的尝试,我们应给予理解。一句话,学生们不是脑子灵吗?如此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不应算是“神考试”。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所谓神考题遍及所有考试,也应该适可而止。正如拿现代的标准去思考《红楼梦》所述年代的伦理,恐怕有不当之处,不好说还能犯逻辑推理的错误;不管考试形式如何灵活多变,也不应该超出学生们的可承受能力,因为变不是根本目的,更好地吸收与理解知识才是。
神考题的出现,也该给我们一个提醒:花样百出的多变考题形式,总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考要有所得,考要有所巩固,考要能理论联系实际;考要么能指引获得一种良好价值观,要么能对现实形成一种关照以促进对实际问题的解决。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大鹏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