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 中国工程院11日表决通过了《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
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章程》明确了院士候选人的两种提名渠道:一是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提名候选人数不超过两名,获得不少于本学部三位院士提名的候选人为有效;二是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其他推荐渠道均被取消。此外,中科院院士增选也将只保留院士直接提名和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提名这两种提名途径。
而在院士的增选机制上,两院均将在候选人所在学部范围选举投票的基础上,增加全院院士终选投票环节。
在广受社会关注的院士退出机制上,工程院新章程在已有院士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劝退”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劝其放弃院士称号。
据悉,中科院新章程也拟作相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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