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北京1月21日电(记者李新玲)鉴于已经实施多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国家科技奖),在管理体制和评审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中国计算机学会1月16日将一份名为《关于政府退出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送达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科协、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指出问题同时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意见。
中国计算机学会认为,目前国家科技奖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部门对评审工作干预过多,甚至直接参与奖项的评审工作,有的相关领导亲自担任有关评审委员会和奖励委员会的负责人,直接主导奖项的评审过程,政府工作有些“越位”。
其次是没有建立有效的第三方监督机制,无法对政府部门主导的国家科技奖评审过程中的行为实行有效监督,容易在奖项评审过程中产生不端行为和滋生腐败,结果导致政府工作“缺位”。
第三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边界不清晰。政府部门作为行政机构,在国家科技奖评审中拥有决定权,而有评审能力的专业学术机构和社会学术团体的作用却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和体现。
第四,《建议》中还指出,政府不是学术共同体,对专业发展和水平并不具有专业判断力。尽管在国家科技奖评审过程中,有关部门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评委,但涉及的专业领域非常广泛,在当今科技日新月异的情况下,政府部门难以把握各个科技领域的发展趋势,也并不了解哪些专家在哪个领域具有真正的学术判断力,所以评奖过程容易出现误判、错判。
中国计算机学会对全球科技发达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进行了梳理,发现没有一个国家是政府直接主导进行学术评价和评奖的。因此中国计算机学会建议改革现行国家科技奖评审体制,完善国家科技奖项评审工作,并提出几条具体建议。
建议政府部门退出国家科技奖评审工作,践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治国方针,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国家科技奖评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政府部门应致力于建立评价体系、制定奖励政策、遴选评选机构、构建评审平台等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国家科技奖励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机制保证,并严格监督评审过程。
中国计算机学会还提出,要将国家科技奖项评审工作交由专业学术机构和社会学术团体完成。政府部门对承担评审工作的学术机构和社会学术团体进行严格的遴选,并对其评奖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