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5所高校横向科研项目数量连续三年下降,经费管理方式严苛成主因
荆楚网消息(记者安立、余梅、见习记者肖阳)湖北15所高校横向科研项目数量和合同金额连续三年下降,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式不合理、过于严苛是主因。11月16日,记者从湖北省政府召开《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鼓励科研人员为企业服务,湖北将改革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经费管理方式,充分激发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对湖北省7所部属高校和8所省属重点高校近三年横向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抽样调查显示:2012年,15所高校开展横向课题6111项,合同总金额17.67亿元,2013年为6072项、合同总金额17.43亿元,2014年下降至5729项、总金额为15.56亿元,呈逐年下降趋势。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指出,导致逐年下降趋势的原因有四个:一是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式不合理、过于严苛;二是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明晰、落实难;三是服务企业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激励措施不到位;四是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接企业研发项目,与管理部门对学校的评估和财政投入缺乏相关性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及其科研人员,主动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积极性。
湖北将改革横向科研项经费管理方式,充分激发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积极性
目前,湖北企业委托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大多比照财政科技经费使用办法,部分省属高校和院所在接待费、差旅费等方面要求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忽视了此类项目时间要求紧、市场变化快、与用户实地交流多的特殊性,经费使用较为困难和不便。
为改变这一现状,《意见》规定改革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经费管理方式。对于省内企业委托高校院所研发项目经费,高校院所在收取管理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经费由研发团队在保证合同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工作内容和合同约定自主安排,实行有别于财政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
如何进行分类管理?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何大春解释,企业委托高校进行的科研项目,除依规缴纳学校管理费,资产设备使用费之外,其它部分都归研发团队自主使用。具体为,科研经费不纳入财政部门管理,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从过去类似行政事业的管理方式,变为企业之间的管理,让会计财务管理制度相对灵活,更加方便企业的决策。
“过去科研设备的采购,一定要经过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允许,现在政府采购直接下放到研发团队。”何大春介绍,政府采购依法下放审批权限,充分体现对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扶持功能,提高了决策和工作效率。
(作者: 编辑:安立、余梅、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