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龚雪、特约记者梁炜)记者昨获悉,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幼儿园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试行)》(以下简称“《纲要》”),首次强调对幼儿进行心理安全和社会适应安全教育。
省教育厅强调,幼儿园要将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增进幼儿的身体健康放在保育教育工作的首位。该指导纲要包括身体安全、心理安全和社会适应安全三个部分的内容。在身体安全方面,幼儿园任何情况下不得体罚或变相损害幼儿的身体健康,不限制或禁锢幼儿的身体发育,不得擅自喂食药物或不健康的食物。在心理安全方面,幼儿园要促进孩子们遭遇挫折能积极面对,有问题时愿意向别人请教等。在社会适应安全方面,要教会幼儿知道自己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和电话、幼儿园名称等基本信息,懂得简单的求助或求救方法;认识常见的安全标识等;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不能跟陌生人走或上陌生人的车;不独自呆在车里或家中、不独立乘坐电梯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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