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在汶川大地震中勇救7名同学的雷楚年,涉嫌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日前已被提起公诉,即将在成都接受刑事审判。承办检察官指出,雷楚年的诈骗金额巨大并有流窜作案的特别严重情节,应当在10年以上量刑。(11月3日《成都商报》)
6年,弹指一挥间。而对于一个曾经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如今的诈骗罪嫌犯,人们对此的唏嘘或感叹,或许更加简单——6年前,雷楚年救人并纵身一跃,为他人和自己争取到生的希望;6年后,身负英雄光环的他,却跃入了深渊……
然而,在唏嘘或感叹之余,对于这个不同寻常的“诈骗犯”,其堕落的轨迹是值得深思的。“汶川抗震小英雄”究竟毁在了哪里?是他身负的光环太大太重,还是他脚下的这片土壤不够干净?笔者看来,二者都有关系。这就使得“汶川抗震小英雄”的堕落,在某种意义上说,有着难以逃脱的必然。还记得“最牛志愿者”陈岩吗?被誉为“最牛志愿者”的陈岩曾经是地震时第一个进入汉旺镇的志愿者,80个小时救出29名生还者。但在2012年8月22日,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逮捕。
但这并不是说那些给予英雄的荣誉与利益有何不妥,而是这些荣誉与利益,不仅是对英雄的褒奖,还明显暴露出急于让英雄引领正能量的失态。如果说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名副其实,那么,让其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可以说是把奖励推至集千宠于一身了。如此,还有什么必要将一个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免试录取重点中学?又凭什么免除了他所有的学杂费,还给他发放每月200元的补贴?诚然,如果为了让人们学英雄而搭建这样的平台,也是弘扬正气的需要,但这些荣誉和利益,已经超出了对个人的奖赏,而更像是在为一块“招牌”增添“含金量”。
按理来说,即使这些荣誉和利益可能会让一个小英雄“不受补”,但最多也是令他狂妄自大,做出类似于利用抗震救灾英雄的荣誉,在坐飞机时免费升级头等舱之类的骄横,不至于堕落到涉嫌犯诈骗罪的深渊。问题还是在于,已经戴上了过于沉重光环的小英雄,脚踏的更不是一块坚实的净土。
如果说雷楚年行骗之所以得逞,是得益于他头上的光环,那么,如果脱离了某种被扭曲的现实逻辑,怎么会有人相信,一个“抗震小英雄”,他头上的光环能给别人带来利益?诸如帮人找空姐工作、读重点中学、上户口、购买驾照等、发包工程……这些或需通过合法程序,或采取非法手段才能办成的事,一个青少年怎么办得到?其实,这很“正常”。既然有人可以用冒充官员或高干子弟行骗,雷楚年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英雄人物,就更会让受骗者深信不疑。而其中最关键的是,必须要有一种荣誉带来特权的潜规则,而且要有特权更容易占有社会资源的“约定俗成”。这种社会陋习,在权力腐败的过程中,早已成了规律。
因此,“汶川抗震小英雄”的堕落,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如果英雄不是“物以稀为贵”,不因集千宠于一身而“虚不受补”;如果社会有良好的秩序,不存在特权和社会资源之间的潜规则,那么,即使雷楚年由英雄变为“狗熊”,也不至于沦为罪犯。
稿源:荆楚网
作者:知风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