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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拟评选320名特级教师 首次为农村教师设专项指标

发布时间:2014-03-21 08:47:51来源: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首席教育记者赵莉 通讯员梁炜 实习生徐婉露)记者昨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全省第九届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开始,本届拟评选320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设专项指标80人。评选范围和对象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其中教研人员的推荐、评选比例控制在5%以内,校级领导(含中小学、中职学校正、副校级,幼儿园正、副园级)的推荐、评选比例控制在10%以内。

  按照评选条件,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中小学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评选为特级教师后,一般应在教学岗位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级教师单列名额推荐人选,须有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岗位十年以上的教学经历,50岁以下参评者,若评选上后至少要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5年。为确保评审质量,我省将采取差额评选,宁缺毋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