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玉麟、陈屿、通讯员宋欣然)近日,湖北省人社厅印发了《湖北省专家服务企业和基层活动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专家服务企业和基层的主要形式、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积极引导和支持专家以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据介绍,我省将主要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遴选各类专家,通过参加服务团、开展项目合作、开展科技推广、开展技术服务、结对培养基层人才等五项形式为企业和基层提供服务。
为促进落实,《意见》明确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开展项目资助。每年将重点资助一批专家服务企业和基层的优质项目。二是健全区域性专家交流合作机制。支持各地打破地域界限,共享专家资源。三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将服务企业和基层作为专家考核评审的硬性指标,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对为产业发展、基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人才选拔培养项目。四是在符合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等设立专家服务基地,承接专家智力资源转移。
(作者: 编辑:李玉麟、陈屿、宋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