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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教育部门的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2-21 16:21:59来源:合肥在线

  晨报讯 如今,各类涉及婴幼儿早期智力开发、情商训练的早教园、早教中心、潜能开发、亲子俱乐部等早教类机构大量涌现。但是,课程价格高、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缺乏相关部门的约束和管理等,也成为不少家长担心的事儿。为此,省政协委员洪爱敏建议,明确教育部门对于早教机构的审批监督考核的责任。

  “不少早教机构为了投家长所好,忽视教育的科学性,随意编制课程;对2~3岁的婴幼儿开设‘数学’、‘英语’等课程,拔苗助长,违背孩子的正常成长规律。”洪爱敏称。

  “收费也没有人监管。”洪爱敏说,“目前城市里各类营利性早教机构收费价格不菲,带有‘双语’特色的每小时超过150元。但是收费基本没有物价部门监管备案,完全由早教机构‘内部确定’。”此外,早教师资整体力量薄弱,大多数早教从业人员无相关资格证书,早教行业也缺乏具体的行业标准,早教机构的市场监管主体也不明确。

  为此,洪爱敏建议,明确教育部门对于早教机构的设立、收费、教育标准、师资质量、安全设施方面承担审批监督考核的责任。“严格执行所有早教机构都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备案方可营业的准入制度,坚决打击以商业机构名义在工商部门注册,逃避教育部门监管的行为。同时,建议教育部门设立专门的早教监管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考核和接受群众举报。”

  “另外,要尽快研究制定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的课程设置和评价体系。课程设置应该从全面提高婴幼儿的综合素质出发,不仅要满足其智力发展,也要促进其在体力、情绪、审美等方面的发展。”洪爱敏建议,工商、物价、消防等部门需要承担对早教机构日常运营的重点监督责任,共同促进早期教育事业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