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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立法鼓励注册志愿者 评定星级可享公招优先权

发布时间:2015-08-20 08:26:49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 郑青)今后,在武汉市成为注册志愿者,不仅可以避免“流血流汗又流泪”,还可以参加星级认证,享受招考公务员、招生、征兵等方面的优先权。8月19日,武汉市人大内司委召开《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审议会,并根据条例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和讨论。

  《条例》鼓励志愿者注册,并对志愿者的知情权、物质保障权、人生安全权、获得奖励与回馈权、监督权等基本权利予以保护,避免志愿者“流血流汗又流泪”,让志愿服务“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

  在现实生活中,滥用志愿服务活动良好形象的现象屡见不鲜。以“义卖”、“义诊”、“义演”等公益活动之名,行经营活动之实的种种不端行为,严重损害了志愿服务活动的形象。对此,《条例》明确了志愿者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不得泄漏服务对象的信息、不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等。

  由于星级认证以服务记录为依据,因此只有注册志愿者享有参加星级认证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和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依次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

  星级志愿者将享受一系列政策激励。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招考公务员、招生、征兵、聘用员工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用、征集和聘用星级志愿者优先;鼓励旅游景点、体育馆、艺术馆等公共场所,对星级志愿者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交通对星级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