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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沙岗镇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发布时间:2017-12-12 18:41:30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杜之荣 阳传斌)近年来,江陵县沙岗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完善服务体系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引导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产品有机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提高了农村土地经营效益,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全面了解掌握沙岗镇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专项报告中提出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及该县财政局专项工作安排,沙岗镇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办公室组成专题调研组,并对九甲湖、丁家垸、中岭、李公垸、白鹭湖、三合、林市、刘湖、东津、方乐寺、三户街及各行政村展开了土地流转情况的深入探究。

  根据土地确权统计,沙岗镇现有农用地面积15.8万亩(667㎡/亩),不含镇直单位(白鹭湖渔场、芦背湖渔场、黄剅渔场、鸭业社、林牧场),其中:耕地面积15.1万亩,林地面积0.7万亩。截止2017年底止,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全镇农村土地通过出租、入股、转让、转包、互换等形式流转面积达7.5万亩,涉及农户6105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和农户总数的50%和60%。其中,流转耕地7.1万亩,林业用地0.4万亩。按流转形式分:出租4.8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4%;入股1.3万亩,占17.33%;转让0.9万亩,占12%;转包0.3万亩,占4%;互换0.3万亩,占4%。

  为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创新培育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优化农业资源配置,今年来,沙岗镇以九甲湖、丁家垸、中岭,李公垸、白鹭湖、三合、林市、刘湖、东津、方乐寺、三户街村为试点,按照土地流转股份化、农企联姻产业化、经营管理职业化、生产种植规模化、政府服务全程化的思路,推进土地流转,促使农村部分土地向农业企业、种养能手和农村经济组织集中,实现土地分散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过渡,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连片种植便于管理,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单位效益,实现了亩平增产增收折合资金100-300元。

  该镇还针对一部分长期外出务工的村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租赁的方式,使一部分不愿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农民逐步让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转移到二、三产业,农民收入持续增加,2017年,沙岗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得到的人均纯收入为2525元,比上年提高了11.5%,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71%。从沙岗镇的情况看,农民以出租形式流转出耕地,每年每亩可获得800-1000元不等的租金收益。同时,流出土地的农民,有的被返聘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就近打工,每人每天能够获得80—120元不等的收入。

  农村土地流转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特别是促进了特色农业发展,强化了农村经济的市场导向,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至2017年底,该镇在农村土地流转的带动下,已有10个“一村一品”产业村,占行政村总数的62.5%。

  与此同时,该镇还调动一些工商资本和社会闲散资金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参与农业开发,有效促进了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聚集,优化资源配置。土地规模经营催生出一大批新型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身边农村、农民的发展,促进农业开发。目前,全镇拥有农业龙头企业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家。家庭农场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