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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校专利1年内未转化 教授可自由买卖

发布时间:2014-04-16 08:26:04来源: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邬红波)因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走通,催生专利私下交易成风,这一现象有望得到改变。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人大获悉,该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已进入人大立法程序。《条例》规定,高校知识产权1年内未转化的,发明人可自主转化,且可获得至少70%的收益。

  高校专利1年内未转化

  发明人可自由处置

  条款: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对研发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在1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发明人书面告知所在单位后,可自主实施转化;转化收益中至少70%归完成人所有。

  解读: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董宏伟介绍,《条例》的最大创新,是厘清了职务发明人对专利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董宏伟说,“教授私下交易专利”现象在高校中确实存在。他介绍,目前武汉地区仅有27所高校提出过专利申请。现有的研发成果中近60%未能及时转化,转化过程中,有存在处置程序复杂、收益分配缺乏有效激励等问题。

  所以,此次特意在条例中明确高校的知识产权,如果1年内未转化,发明人在告知学校后,可光明正大地自由买卖专利,还可至少获得转化收益的70%,此行为获得地方法律保护。

  500万元以上项目转化

  教育部和财政部有望不再审批

  条款: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对在研发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可自主处置,主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不再审批。

  解读:这意味着,高校知识产权转化,不用再层层审批。董宏伟表示,该《条例》是地方法规,对武汉市属高校有法律约束,而武汉地区的部属高校也可参照执行。

  对于500万元以上的转让项目,教育部和财政部还需要审批吗?董宏伟透露,近期,财政部和教育部已起草了“关于部属高校成果转化的意见”,有望放开500万元的审批限制。据悉,该稿正在征求意见,不久后将出台。

  光谷将建“知识产权特区”

  写入法规系全国首创

  条款: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可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激励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建设知识产权特区。

  解读:董宏伟说,该条款在全国是首创。这将是光谷继“人才特区”和“资本特区”之后又一个特区建设,在全国没有先例,具体政策和措施正在制定。

  他介绍,酝酿中的《知识产权特区实施方案》,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激励机制、知识产权运用及管理保护等方面都有制度设计,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造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链,使高新区真正成为全国知识产权机制创新引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