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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开审查案件

发布时间:2017-03-29 11:44:37来源:荆楚网

公开听证。

  湖北日报网消息(记者徐建平 通讯员肖华、胡艳、汪继伟、王成高)3月28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召集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员、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和社区群众等人,针对盛某兵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审查逮捕公开听证。

  公开审查中,经过承办人介绍案情、侦查人员阐述提请批准逮捕理由、犯罪嫌疑人家属和被害人各自发表意见、人民监督员质询和评议后,该院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结合该案系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被害人表示谅解,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无犯罪前科、积极赔偿,没有社会危险性,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当场宣布对犯罪嫌疑人盛某兵作出没有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决定。

  “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群众更接近办案,让司法活动更透明,这种办案模式值得推广。”人民监督员陈细电在听证会后如是说。

  据悉,该院近年来着力深化检务公开,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使传统的封闭式、单元化办案模式逐步向公开型、多样化转变,既提高了逮捕案件质量,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更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