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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检察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共建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发布时间:2017-07-11 09:57:12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英 刘梦琪 刘正)为充分发挥检校双方资源优势,促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有机结合,提升法学学生业务实践能力和检察干警法学理论水平,7月7日,洪湖市检察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举行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签约及授牌仪式。洪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等出席签约授牌仪式。

     仪式上,洪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文详细介绍了洪湖市的“四张名片”,即鱼米之乡、旅游胜地、革命老区、三国古战场。希望参加实习的同学们能够深入洪湖、了解洪湖,感受洪湖的“红”和“绿”。

    “洪湖市检察院开展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服务非公经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邱文表示,检察院要依托高校人才优势和理论优势,强化司法实务与法律理论的深度融合,提高检察干警解决疑难案件分析、认定等司法实践能力和水平,推动洪湖检察创新发展。

    肖志远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办学历史、师资力量和学院发展情况,讲解建立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目的和意义,并鼓励学生们要吃得起苦、做得了事、学到真本事。通过洪湖市检察院提供的实习平台,调整对社会的认知、对自己的规划,从书本走向实际,从政法大学迈向政法机关,从象牙塔步入社会。

     授牌仪式上,肖志远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邱文代表洪湖市检察院在《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上签字,双方正式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检校双方希望以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授牌为契机,加强合作,把政法学院与检察机关司法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实践办案能力,增强检察干警法律理论素养,促进检察事业和法学教育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