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科技十条”)落到实处,2014年3-6月份,省科技厅、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等,制定出台了6项实施细则,以及《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暂行办法》。“科技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的出台,营造了国内最优的成果转化政策环境,将极大地释放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东湖高新区已有520多项科技成果入园转化,在鄂高校院所已出台相关细则38项,起草尚未发布的政策24项,新创办企业243家,转化科研成果853项,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已成功在湖北实现了就地转化。央视《新闻联播》等主流媒体纷纷聚焦报道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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