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据新华社电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正案送审稿规定,对驾驶校车超员但不构成犯罪的,拟提高罚款处罚幅度,并增加资格罚、人身罚和财产罚。
于本月开始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危险驾驶罪”中增加了有关校车严重超员的条款。为了与这一规定相衔接,修正案送审稿也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作了修改。修正案送审稿中明确指出,从事校车业务有超员行为,情节较轻的,罚款由200元至500元,提高至500元至2000元;情节较重的,将罚款提高至2000元至5000元,并增加暂扣六个月驾照和十五日以下拘留处罚;对严重超员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还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12月2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等方式,对修正案送审稿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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