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科技快报列表

湖北省高院公布2013年十大知识产权案 新型专利权纠纷成热点

发布时间:2014-04-24 11:18:47来源: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方历娇 通讯员程勇、陈群安、樊斯坦)昨日,湖北省高级法院首次发布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并披露2013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中国杂交水稻育种专家袁隆平旗下的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简称“四川隆平”,上市公司隆平高科控股子公司)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纠纷案居首,新型专利权纠纷也成热点。

  据省高院民三庭刘建新副庭长介绍,2013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涉及领域更丰富,包括审理网络领域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等新类型纠纷。据悉,201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982件,一审案件受理数同比增长25.7%,201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384件,刑事一审案件受理数同比增长220%,湖北省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2010年3月,襄阳市农业科学院(简称襄阳农科院)与四川隆平就杂交稻新组合“广两优35”生产经营权签订《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约定襄阳农科院以独占许可方式许可四川隆平实施其选育的“广两优35”的生产、销售及再许可权,许可费为78万元。四川隆平由此安排生产“广两优35”种子5900余亩,价值1200余万元。

  其后,襄阳农科院以四川隆平延迟付款9天为由,诉至武汉中院要求解除合同。案件诉讼期间,襄阳农科院又与中国种子集团约定,由其独家推广涉案新品种“广两优35”,致使一起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变成中国种子行业两大巨头之间利益之争。

  武汉中院一审认为,四川隆平虽然延迟付款9天,但并不影响襄阳农科院“积极推广涉案植物新品种”的合同实现,驳回襄阳农科院诉讼请求。襄阳农科院不服判决上诉,湖北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建新副庭长还介绍,近年来,专利技术市场日趋活跃,衍生出相关的法律纠纷。2007年12月,黄长学取得名称为“绝缘安装附件全包覆型车顶复合绝缘子”的实用新型专利。2008年11月,浙江金凤凰电气有限公司(简称“金凤凰”)编写并代黄长学签字,单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合同,约定黄长学许可金凤凰以独占许可方式实施涉案专利,随后用其四项专利(包括涉案专利)成立高新技术企业,对此,专利人黄长学并不知情。

  武汉中院一审认为,金凤凰的备案行为妨害了黄长学许可他人实施涉案专利,侵害专利权行为成立,判决金凤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销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并赔偿黄长学20万元经济损失。金凤凰随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了专利实施许可备案。

  黄长学不服判决上诉,省高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金凤凰赔偿黄长学30万元经济损失。

  2013年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件还包括:微软公司告北京富基公司侵害软件著作权;侵害“李时珍”商标权纠纷案;侵害“武当红”商标权纠纷案;假冒“稻花香”、“清样”注册商标罪案;“飞龙面”商业诋毁纠纷案;侵害“保圣”等商标权纠纷案;侵害《G大调的悲伤》等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纠纷案;周健勇侵犯商业秘密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