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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首届“湖北职教之星”评选标准

发布时间:2014-06-05 15:51:13来源:荆楚网

点击进入:首届湖北职教之星评选专题

  凡2005年及之后湖北省职业院校相关系科毕业的各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支持母校的建设与发展,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各项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中国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奖励或表彰;

    2、在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部队、事业单位重要岗位担任重要职务,勤政爱民,业绩突出;

    3、在企业领域,获得杰出成就,在所从事行业、领域中具有重大影响力,成为国内本行业、领域的先锋和领军人物,或在企业关键领导岗位工作5年以上、岗位技术能手,所在企业形成产业规模,经济效益良好,品牌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产品在市场占有一定份额并在同行业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4、在教育、科技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术造诣高深,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

    5、在文化、体育、艺术领域,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曾在国内外高层次、高水平专业比赛中获奖,或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6、旅居境外,心怀祖国、情系母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母校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积极推动母校的境外交流与合作,曾获境内外权威机构表彰或奖励;

    7、其他社会公认的优秀人物。